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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制度摘录--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学生招生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8-05-18 12:12:25

1.招录的基本要求: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具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创业潜质,对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体验;具有冒险精神,对开创事业、成就自我具有强烈的渴望,对科技创新或自主创业有良好的兴趣;具有一定的批判精神,在管理创新、市场拓展、产品研发、网络媒介、路演竞赛等某方面的能力上有良好基础。

2.招录的优先条件:有产品开发或专业服务工作经历;有创业实践或孵化运营经历;有良好创新创业项目构思;有良好演讲辩论才能;有科研立项或创业竞赛经历;有创新创业类论文发表或专利成果;有优质创业渠道、网络资源。

3.创业学院学生日常管理采用集中管理方式,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实现准军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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