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部分条例,而非管理办法的全文。至于有关管理办法的其它条文,即使本文没有摘录,亦必须遵守。
1、外事办负责外籍教师的行政管理、其他涉外和日常生活管理工作。各系(院)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
2、外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应具有学士以上学历、两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和工作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已在华的外籍教师的居留许可要符合出入境的规定;身体健康;年龄为25~60岁。
3、外籍教师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工作出色者,可续签合同。
4、后勤集团负责外籍教师的宿舍管理,协助相关部门缴纳宿舍的电费、水费、电话费,管理好宿舍的家具、家电及必要生活用品,并定期对外籍教师宿舍的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外籍教师的用电、用气安全。
5、外籍教师被派往各系(院)后,外籍教师享有与本系教师相同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6、外事办协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各系院,制定外籍教师的教学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和进行相关解释。
7、外籍教师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尊重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民族习惯,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不允许宣传宗教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外籍教师应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执行教学计划,及时向各系(部)提交教学资料,如授课计划表、考试试卷等。
8、不允许外籍教师随意调课、缺课。若有特殊情况调课或停课,须提前三天向各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外籍教师请病假,应电话告知各系(部),各系(部)上报外事办备案,病愈后凭病历办理请假手续。外籍教师请病假,应电话告知各系(部),各系(部)上报外事办备案,病愈后凭病历办理请假手续。
9、外籍教师的工资福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经学院人事处批准后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生活津贴,旅游津贴,医疗津贴,意外伤害保险和国际旅费等组成。
10、外籍教师工资以人民币支付,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为止,按月支付给外籍教师本人。不足月的,按工作日计发。聘期内外籍教师按学校假期休假,假期内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