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微课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部分条例,而非管理办法的全文。至于有关管理办法的其它条文,即使本文没有摘录,亦必须遵守。
1、微课建设项目自校内所有审批结束后在3个月内完成建设,超出时间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做书面申请。
2、所有建设完成的微课需上传至学校指定云平台(轻工教育在线)
3、微课建设项目经费及相关专家论证费由各二级学院或部门已立项的专项中支出,项目负责人要落实好相关建设经费。
4、按照各二级学院或部门需求,微课建设支出为1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协同办公系统上填写《微课建设支出审批表》,需附上《微课课程协议》(附件1)扫描件,经审批完成后可进行微课建设。
5、按照各二级学院或部门需求,微课建设支出达到10万元(含)以上,除了按照学校项目开支程序办理立项程序外,还需要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微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书》(附件2),申报微课项目实施计划,报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审核。
6、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预算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组织实施论证。
7、微课建设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认定是否达到验收标准,达到验收标准的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微课制作验收报告》。
8、项目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进行。前期验收:验收微课成品。作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