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制度摘录

学生处制度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免费参保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5-03 12:21:55

本文仅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免费参保相关规定》部分条例。

 

一、资助参保对象类型及其需提供的专项资料
1、本地户籍困难大中专学生
(1)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城镇(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3)孤儿提供《儿童福利证》或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城镇“三无”人员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五保供养证》。
(6)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
(7)持证1-4级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9)因公牺牲或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持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或加注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信息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非本市户籍困难大中专学生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身份证明。
(2)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身份证明。
(3)持证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