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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中心制度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摘要

发布时间 2018-05-11 12:37:38

一、竞赛项目类别和级别的规定

    为规范我校学生参与各类竞赛的规范性,所有学生竞赛分为重点竞赛、普通竞赛和体育竞赛三大类,每一类别的比赛都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四个级别进行管理和奖励。

1.重点竞赛包括: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具体赛项以每年大赛组委会的公布为准);

(2)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世界技能大赛(具体赛项以每年大赛组委会的公布为准);

(4)“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6)“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7)中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纳入统计排行的比赛为准)。

重点竞赛项目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动态变化,学生发展中心将在每年年初出台重点竞赛项目指引目录。

2.国家级竞赛是指由中央或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发文组织的大学生竞赛(除已列入重点竞赛项目的赛项,各部委的二级司局或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教指委等组织举办的大学生竞赛只能计作省级竞赛)。

二、竞赛管理

1.学生参加校外竞赛前须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在竞赛前上校内OA系统填写学生参赛申请表,并提交参赛方案和经费预算报告,经学生发展中心审核批准方可进行。只有审核批准并备案的竞赛项目,相关的奖励才能按照本办法实施。

    2.校内赛由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自行举办,相关经费自行统筹解决,校内赛的奖励金额不得高于市级比赛的奖励。

三、竞赛奖励

1.学生奖励。

(1)按《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给予相应综合测评加分奖励;

(2)按《学生特别奖学金评定办法》发放特别奖学金,奖学金金额每学期末由学生发展中心汇总,交由学生处审核发放。

2.指导老师工作量补贴。

(1)重点竞赛国赛的参赛队伍,以参赛队伍为单位,每支队伍的指导老师计80节课时的工作量补贴;

(2)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以参赛队伍为单位,每支队伍的指导老师计48节课时的工作量补贴;

3.指导老师奖励金

(1)重点项目、普通项目                                         

级别

获奖等次

重点项目(元/项目)

普通项目(元/项目)

国家级

第一等级

15000

4000

第二等级

12000

2500

第三等级

8000

1500

第四等级

3000

700

省级

第一等级

4000

1500

第二等级

2000

700

第三等级

1000

500

第四等级

500

400

市级

特等奖

--------------------------

500

一等奖

400

二等奖

300

三等奖

200

(2)体育项目                                                 

级别

获奖名次

体育项目(元/项目)

个人单项

集体项目

国家级

第一名

1500

3000

第二名

1200

2000

第三名

1000

1500

第四名

600

1200

第五名

500

1000

第六名

400

900

第七名

300

700

第八名

200

500

省级

第一名

900

1000

第二名

700

800

第三名

600

700

第四名

500

600

第五名

400

500

第六名

300

400

第七名

200

300

第八名

100

200

市级

第一名

500

600

第二名

300

500

第三名

200

400

 

未尽事宜请参看“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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