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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制度摘录--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维稳值班规定》摘录

发布时间 2018-05-18 12:08:16

本文仅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维稳值班规定》部分条例,而非管理办法的全文。至于有关管理办法的其它条文,即使本文没有摘录,亦必须遵守。

一、维稳值班安排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市安全局等部门要求重点加强维稳工作的特殊时期,由校领导总负责带班,各院系领导及辅导员,以及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参与值班,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日常维稳值班:保卫处干部值班由保卫处安排在节假日、寒暑假轮流值班;各院系、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根据需要,由学生处安排;南海校区节假日、寒暑假的维稳值班,由南海校区管理办公室按现行办法统一安排。

二、值班职责及要求

带班领导负责检查值班到岗情况,指导、协调、处置各类突发状况;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巡查校园,监控校园网络信息,收集影响校园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师生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发生突发性事件,按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初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值班记录,办好交接手续;值班记录本由各部门、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值班记录必须妥善保存,年底交学校维稳工作小组检查后存档;值班人员因值班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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