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分配制度实施方案》部分条例,而非方案的全文。至于有关方案的其它条文,即使本文没有摘录,亦必须遵守。
1、教职工的校内分配酬金由岗位津贴、领导责任津贴、绩效考核津贴、非教学工作量津贴、通讯补贴和节假日慰问金五部分组成。
2、本办法包含各类人员课酬、津贴、课时折算的计算办法。
3、本办法规定了非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精品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部分非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按照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4、本办法规定了科研及校企合作工作量计算办法。部分科研奖励按照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5、规定班主任津贴、兼职支部书记津贴、高温补贴标准。
6、机关行政部门原则上实行岗位管理,机关行政部门确需按职称聘用的岗位依据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7、学校除按分配方案发放的项目外,各部门另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补贴。如确有需要,可提交专门的报告,由人事处组织相关的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对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提交学校审批。
8、各种酬金、津贴、奖金的发放统一由人事处负责管理;系部的教师酬金由系部统一依据教学计划做表,报教学管理部门进行核准后报人事处备案,再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实验实训课时酬金由各系部(院)负责计算,由实训中心负责复核,并报教务处统一审核。
9、根据学校目前实际情况分值定为:7.8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