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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制度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摘录

发布时间 2018-03-29 17:24:36

本文仅摘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部分条例,而非管理办法的全文。至于有关管理办法的其它条文,即使本文没有摘录,亦必须遵守。

 

1.党委宣传部统筹并对官网内容进行总体规划和管理,包括栏目规划设置,调整合并、开辟新栏目等。

2.官网首页新闻正处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官员来访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正处级以上官员来校检查指导;外事交流和接待;兄弟院校正职领导来访且由学校主要领导接待;院士或学术权威、社会知名人士、大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来校讲学或作报告;师生获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前10名)以上、省级竞赛二等奖(前5名)以上、地级市一等奖(第1名)名次(比赛等级按照学校颁布的相关竞赛等级认定标准执行);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立项、验收等;获得专利;重要的国际交流活动;学校领导、专家在全国(国际)重要会议场合发言讲话或介绍经验;举办(承办)全国(全省)重要会议、活动;重要的合作洽谈会、签约仪式;学校主要领导出席的与学校工作相关联的重要活动,如校友会活动,到国内外知名企业调研参观走访等。

3.学校一般性工作、内部会议、学校领导视察、检查工作等内容由党委宣传部视其新闻价值在内部网校园动态栏目发布,原则上不在校园新闻首页发布。

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由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办(承办)的,新闻稿由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提供,如需拍摄协助,提前2个工作日向党委宣传部提出拍摄预约申请。

4.一般性新闻照片原则上不超过2幅宽幅照片(宽度930像素)或2-3张组合照片(每张宽度460像素,每行2张并排)。照片置于正文之前,图片说明视需要添加。

5.“校园动态”栏目包括学校不宜对外宣传的校内重要会议;校领导参加的一般性的、不涉及获奖或表彰、不展现学校荣誉的校内外会议;校领导访问兄弟院校或兄弟院校的来访接待;校领导一般性的调研活动,如带队赴企业调研或访问;学校与企业一般性的挂牌活动或签字仪式。各教学单位、部门的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举措;学校举办的全校日常文娱活动;师生获得市级一、二等奖及省级三等奖级别的奖项等。

6.校园动态的信息标题为系统默认字体字号,正文文字采用宋体小四号,2倍行距,段前空2字符。文后需注明图文作者、来源等信息。图片大小为宽度800-900像素,高度成比例调整。原则上图片数量一般为1-2张。特殊情况由党委宣传部酌情批准增加。

7.校园动态信息发布的时效为事件发生后2天内发布,特殊情况的不超过3天。

8.校内师生个人注册、运营或参与运营的新媒体公共账号,凡采用“广东轻院”、“广东轻工”、“广轻”、“轻院”、“轻工学院”等关键词或使用了学校LOGO、图文内容等能够辨识出与学校相关的,必须到党委宣传部备案。

9.新媒体公共账号的管理采取“谁开设,谁主管,谁运营,谁主管”的原则,建立账号的校内二级单位需落实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中层正职都是第一责任人。

10.使用时间较长且内容每天一样的(超过2个工作日),如校内二级单位承接的会议、培训、考试等,原则上只在活动第一天或由该单位自行选择1天进行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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