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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 会关于对<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 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7-06 15:54:07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
见》《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
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
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压紧责任,督促落实,切实
推动学校党的政治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监督重点
第一条 监督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学
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践
行 “两个维护”,牢牢掌握党的领导权,落实党委领导下的
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等。
第二条 监督坚定政治信仰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铸魂育人,
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三全育人”,引导师生
员工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第三条 监督把准政治方向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全面落
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构建德
智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等。
第四条 监督提高政治能力情况。重点监督是否落实管
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
- 2 - 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
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民主党派、基层党组织、
群团组织、社团组织作用等。
第五条 监督防范政治风险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在大是
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善于斗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坚决抵御校园非法宗教活动、各类渗透活动等。加强教师、
教材、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作品发表、学生社团
活动及境外基金资助项目等领域的审批审核把关,织密防渗
透的“防火墙”。
第六条 监督净化政治生态情况。重点监督是否严明党
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标准
选人用人,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医德医风和学术道德建设,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肃惩治腐败问题等。加强对政治
生态的研判、对各级领导班子精准画像,形成年度政治生态
报告并动态更新。
第七条 监督党内政治生活情况。重点监督学校党委(党
总支)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
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克服党内政治生活
随意化、平淡化的问题。
监督措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采取纪委委员会议、专题研讨等方式,
组织和引导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深入学习,加
强对《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
- 3 - - 4 -
的学习理解,强化政治责任,把握监督工作重点。督促学校
党委(党总支)将《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
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准确
把握高校党的政治建设要求,真正做到学懂弄通。
第九条 学校纪委要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
优势,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
负责制,协助监督党委及时修订《中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
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
会议议事规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院(部)党组
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规范集
体决策程序,防范风险。
第十条 落实《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从严管理学
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若干规定》,督促推动党委班子定期听取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提醒班子成员经常性教育
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责任。根据新制订的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督办巡查监察联动工作机制》构建
纪检、督办、巡查联动监督机制,抓实日常监督。
第十一条 发挥党廉监督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廉政风险
防控管理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根据新修订的《广东轻
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
的实施办法》、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重大工作事项党廉报
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依托智慧校园和内控信息化平台,
深化重大工作事项党廉报备,强化内控。学校二级单位纪检
委员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单位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 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确保党的政治领导。
第十二条 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与党政领导干部
签订廉政类责任文书,发放提醒函,节日发送提醒短信,提
出严守党规党纪、管党治党、廉洁自律方面要求;每年积极
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警示体验教育;建立健全
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将干部政治表现纳入其中,落实干部任
免决定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的规定,抓实新任干部廉政谈
话;深化运用“七看”工作法,及时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
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
日常监督,并将约谈、谈话提醒、诫勉情况实行结果运用,
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年度考核、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强化
执纪审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查处的违反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督促做好举一反
三、建章立制等工作。
第十三条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
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督促组织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党委班子组成结
构,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
伍建设。
督促宣传部门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化思想政治
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督促统战部门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
织建设,坚决抵御校园非法宗教活动、各类渗透活动。
督促保卫部门强化政治风险防范,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
- 5 - - 6 -
安综合治理,加强对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渗透活动查处工
作。
督促学校党委(党总支)发挥政治作用,将管班子、管业
务与管党建、管思想政治结合起来,履行好高校党的政治建
设的相应责任,确保《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
施》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 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采取“点
对点”形式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不尽职不尽责的,进行
提醒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以形成工作压
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落实体系。
第十五条 适时组织针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党的
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精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执行不
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
予以通报。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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